网络运营者开展网络数据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、提供、公开等数据处理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。本文件适用于网络运营者规范网络数据处理,以及监管部门、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网络数据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。
网络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时,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,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加强风险监测,发现数据安全缺陷、漏洞等风险时,应采取加密、脱敏、备份、访问控制、审计等技术或者其他必要措施,加强数据安全防护,保护数据免受泄露、窃取、篡改、损毁、不正当使用等;对重要数据和敏感个人信息进行重点保护,应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,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。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、数量,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情况,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。
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,制定数据安全保护计划,开展安全风险评估,及时处置安全事件,组织开展教育培训。